國立臺灣美術館為鼓勵及推動跨領域人才合作,推廣科技藝術知識及美學,連結各方資源促成多面向的交流,特辦理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跨界創作補助計畫徵選。藉由公開遴選之機制,補助個人或團體進行實驗性及創新研發的跨界創作,培養科技與藝術合作之契機,並創造資源整合共享之環境。
一、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二、補助對象
(一) 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工作室(或公司)、文化社團。
(二) 大專院校相關系所。
(三) 從事視覺藝術、科技藝術、文化創意產業相關領域之團隊或個人。
三、補助條件或標準
1. 申請計畫內容須結合視覺藝術與數位科技技術,並可加入其他不同領域之合作。
2. 計畫完成後,應依據申請者(團隊)於計畫書中所述之內容,就計畫執行之合作模式、計畫使用之技術或資源、計畫預期成果等,由申請者(團隊)自行提出項目及比例,開放分享給社會大眾運用。
3. 申請者(團隊)須以跨領域合作為前提,由不同專業之個人或團隊結合,共同進行創作提案。計畫成員中,並須包含具有跨界整合及推動能力之計畫統籌經理人。
四、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獲補助者(團隊)。
*上述時間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館網站。
五、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請至本網站(http://www.digiarts.org.tw)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簡章附件一)。請於2019年12月16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員。
(二)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表及上傳計畫書(附件二)。
(三)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三)及切結書(附件四),並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四) 將上述(二)、(三)之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2019年12月20日前(含12月20日)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 展覽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2020年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跨界創作補助計畫(申請者/團隊名)」。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六、本案俟立法院審定經費額度後執行。
詳細資訊請下載2020年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跨界創作補助計畫徵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