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藝術創作案-時光天井電視牆01
2021藝術跨域創作案徵件-時光天井電視牆
數位藝術創作案-時光天井電視牆01

一、宗旨

國立臺灣美術館為鼓勵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提出具創新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以當下即歷史的視野來建構臺灣數位藝術的詮釋內容及詮釋體系,透過公開徵選創作案,以「時光天井電視牆」為展出場域,提供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創作資源及發表作品之管道,藉以激勵數位藝術創意及創作發展之能量,並在立足本土的基礎上,擴展臺灣美術發展的寬度及廣度。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申請代表),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留證(五年以上實際居住時間),或是在台立案之團體、工作室、公司、法人等組織。

(二)曾獲選藝術跨域創作案(以下簡稱本案)之個人或團體,二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四、展覽提案說明

(一) 創作提案須符合本案宗旨,結合視覺藝術與數位科技技術。創作者須在計畫書內提出具創新概念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並呈顯其提案對臺灣數位藝術及跨域藝術發展的意義。

(二) 展出空間:時光天井電視牆

(三) 預計展出時間:

預計展出時間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提案內容協調安排於2021年度檔期展出,每檔展期以3個月為原則,最遲不超過2022年3月開始展出。本館得因展場整建工程規劃及展檔安排需要調整之。

獲選者(團隊)須依本館排定之展覽時間規劃展出。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3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還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製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案。

 

五、徵選名額及製作費用

「時光天井電視牆」徵選3至4案,備取1案。由本館依計畫內容酌予支付製作費用,費用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本案製作費用不得包括個人護照、簽證、保險費及設備購置費(詳細說明見【附件二】製作費用預算明細說明)。

 

六、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一) 申請時間:自2020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24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本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程序。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 結果公告:預定2020年12月1日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審結果。

*以上時程本館保留更動之權利,若有異動將公告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

 

七、申請方式

(一) 請於本網站報名系統(https://www.digiarts.org.tw/Events/EventsList/Chi)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線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一】,請於10月16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員。

(二)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表及上傳相關文件。

(三)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如【附件三】及【附件四】):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將上述(二)、(三)之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10月16日前(含10月16日)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40359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請標註「藝術跨域小組收」),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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