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數位藝術創作案徵件-108展覽室(環形影音空間)

一、宗旨

國立臺灣美術館為鼓勵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提出具創新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以當下即歷史的視野來建構臺灣數位藝術的詮釋內容及詮釋體系,透過公開徵選創作案,以「108展覽室」及「時光天井電視牆」為展出場域,提供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創作資源及發表作品之管道,藉以激勵數位藝術創意及創作發展之能量,並在立足本土的基礎上,擴展臺灣美術發展的寬度及廣度。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代表)。曾獲選本數位藝術創作案(以下簡稱本案)之個人或團體,二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四、展出空間與預定展出時間

展出空間:

108展覽室(環型影音空間)、時光天井電視牆,設備規格及場地圖請至本館網站下載。

預計展出時間:

預計展出時間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性質協調安排於2019年度檔期展出,每檔展期以2個月為原則,最遲不超過2020年3月開始展出,本館得因展檔安排需要調整之。

獲選者(團隊)須依本館排定之時間規劃展覽展出。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3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繳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製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案。

 

五、徵選名額及製作費用

「108展覽室(環型影音空間)」徵選3至4案,「時光天井電視牆」徵選2案,各備取1案。由本館依計畫內容酌予支付製作費用,費用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本案製作費用不得包括個人護照、簽證、保險費及設備購置費(詳細說明見簡章【附錄二】製作費用預算明細說明)。

 

六、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時間:自2018年6月1日至7月2日24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結果公告:預定2018年9月7日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審結果。

*以上時間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

 

七、申請方式

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線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附錄一】,請於7月2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員。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表及上傳相關文件。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如簡章【附錄三】及【附錄四】):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將上述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7月5日前(含7月5日)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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