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藝術策展案01
2021藝術跨域策展案徵件
數位藝術策展案01

一、宗旨

(一) 「2021藝術跨域策展案」(以下簡稱「本案」)鼓勵策展人針對數位時代衍生之議題提出創新觀點,並以藝術策展形式回應科技跨域之當代意涵。

(二) 深化策展人才培育,促進臺灣藝術多元向度發展,挑戰跨領域的藝術提案。

(三) 積極引介不同型態、多面向之跨領域藝術展演及活動。

(四) 從亞洲暨全球藝術發展觀點,擴展臺灣美術研究之寬度及廣度,於立足本土的基礎上,強化臺灣與國際間在數位藝術領域的交流與連結。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申請代表)。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居留證(五年以上實際居住時間),或是在台立案之團體、工作室、公司、法人等組織。

(二)曾獲選本案之個人或團體者,二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四、徵選名額

2021年徵選策展案2至3案。

 

五、策展提案說明

(一) 策展場地:

本館203–205展覽室,場地規格及平面圖請見附件。

(二) 預定展出日期:

預計展出時間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性質,協調安排於2021年2月及6月開展,每檔展期以2至3個月為原則,本館得因整建工程及檔期安排需要調整之。獲選者(團隊)須配合本館安排之檔期參與佈展及開幕等相關活動。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三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繳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案。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策展計畫若包含現場展演,須在計畫書內規畫相應備案(例:線上展演、線上工作坊等)。

 

六、策展案經費

(一) 國內展覽經費以100萬元額度內辦理(由評審委員依提案內容決定展覽經費);國際展覽(國外作品佔總展出作品之50%以上,國外作品為國外藝術家所創作之作品)經費以新臺幣160萬元額度內辦理(由評審委員依提案內容及執行需求決定展覽經費)。

(二) 展覽經費項目包括自展覽籌備、取件、佈展、展場維護至卸展、展場復原、作品返運等所有展覽相關費用,如:策展費、文宣費、展場裝置相關費用、藝術家工作費、運輸保險費等(詳細說明見【附件二】展覽經費預算明細說明)。

(三) 本館將依計畫內容及預算規劃表支付策展人(團隊)策展費(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四) 若經費超出預算,策展人(團隊)須自行籌措,並經本館同意後施行。

本案相關展演經費執行事宜,由本館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七、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一) 申請時間:自2020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24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本網進行線上報名程序。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 結果公告:預定於2020年12月1日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選結果。

*以上時間如有更動將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公告。

 

八、申請方式

(一) 請於本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線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一】,請於10月16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員。

(二)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含申請人資料表、策展計畫、展場空間規劃說明圖、展演經費預算規劃表(請參閱【附件二】說明)、展演相關活動構想。

(三)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如【附件三】及【附件四】):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四) 將上述(二)、(三)之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10月16日前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40359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請標註「藝術跨域小組收」),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09.16 (三)
-
10.16 (五)
每周一、二、三、四、五、六、日
訂閱電子報
取消訂閱 歷年電子報